近日,经所班子研究,并经沈阳分院党组同意,我所任命卢振举、刘中民、杨学明、张华民、岳建平为所长助理,任期4年。具体分工如下:
卢振举,协助所长负责人事教育工作,包括离退休工作;
刘中民,协助所长负责院地合作工作;
杨学明,协助所长负责基础研究工作和学术活动;
张华民,协助所长负责燃料电池重大项目工作;
岳建平,协助所长负责基建工作。
(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