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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颁发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化学反应动力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章程》,面向化学反应动力学领域国际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化学反应动力学及相关交叉领域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国内外本领域优秀科研人员利用实验室条件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化学反应动力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

根据实验室学科发展战略布局,开放课题现阶段重点支持3个主要研究方向和1个平台建设:气相化学反应动力学、生物大分子超高时空分辨动力学、表界面超快动力学和极紫外自由电子激光和尖端仪器研发平台。

开放课题实行“开放、流动、合作、竞争”机制,遵循“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原则,通过评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申请者需为实验室非固定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

申请者需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形成实质性合作团队。联合申请需明确合作计划与分工。

开放课题执行期一般为1-3年,资助额度为5万元/年。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化学反应动力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课题管理办法》见页面下方附件。

申请开放课题请联系:lncheng@dicp.ac.cn

附件【化学反应动力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