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党支部讨论通过,所党委于12月23日审查批准13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们分别是:五室第一党支部张青婷,五室第三党支部朱振、谢慧晨,五室第四党支部王昕尧,七室第二党支部郑天成,我室第二党支部赵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