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鑫公司聘请物业服务工作义务监督员并召开座谈会
为进一步发挥监督机制的效能,促进公司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智鑫公司决定,聘请化物所各研究室秘书为公司物业服务工作义务监督员,并于9月4日上午9时在生物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了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被聘的义务监督员和智鑫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公司总经理雷宁同志主持,会上宣布了义务监督员名单并向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物业公司经理肖盛鑫同志介绍了物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质量与考核小组负责人刘刚宣读了聘请义务监督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向监督员分别汇报本单位的服务工作情况。会议还就调整车辆收费标准进行了说明并听取意见。
参加座谈会的同志一致认为,智鑫公司聘请物业服务义务监督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进一步架起了公司与各研究室沟通联系的桥梁,便于公司能及时收集、听取各研究室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公司能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形成有组织、有制度的长效监督机制,促使公司全体员工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确保服务对象满意。智鑫公司将继续秉承“高标准,精细化,以所为家”的服务理念,努力为化物所提供一流的后勤保障服务。
附:智鑫公司物业服务工作义务监督员名单
一室 王幸福
二室 苗 虹
三室 汪 霞
五室 林红艳
七室 王冬梅
八室 张莲英
九室 王淑娟
十一室 吴 微
十五室 张 萍
十八室 李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