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进入本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所、室、组三级安全教育,遵守安全守则和有关规定;
2. 熟悉本室A座(36号楼)和B座(38号楼)的逃生通道;
3. 实验室楼内内严禁吸烟;
4. 除特殊情况外(失火、触电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拉动总闸,如需拉各分闸,则一定要事先通知各实验组;
5. 爱护消防器材,人人会用,不得擅自移动其位置;
6. 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药品和高压气体必须按规定存放、操作和使用;
7.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煤气、钢瓶、门窗等,确认安全无误后,才能离开;
8. 外来人员需进入实验室者,必须由被访者陪同;
9. 节日加班者,须经室负责人及所级保卫部门批准,并在传达室登记;
10. 使用激光器应具有保护措施。